关于组织申报南京市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作者:语院发布时间:2018-04-09浏览次数:1752

各位老师: 

南京市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和要求 

1.我校教师在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的下列成果可以申报: 

(1)我校作者参与由南京市组织的各类学术研讨活动的成果和列入南京市科委软科学课题、市委市政府调研课题、市社科规划课题、市社科咨询课题、区委、政府及市级局以上单位委托的课题成果(须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2)我校作者以南京市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建设为研究对象的成果可以申报参评。 

(3)凡属丛书类成果,可以单本申报参评;多人论文集或同一作者的系列论文,只能以单篇申报参评。 

(4)有著作权权属争议的成果,须提供具有著作权法律效力的文字证明材料方可以申报。委托作品申报参评的,参评主体依据版权页所示确定。 

(5)所有申报参评的成果均为中文。 

(6)申报人须为成果的前两名作者(以成果版权页为准),第二作者申报需得第一作者亲笔签名同意。每位申报人在一个评审组中只能申报一项成果,最多参加两个评审组申报。 

2.不予申报参评的成果: 

(1)已获得国家级和部、省级(含副省级)政府奖励的成果(如社科成果奖、科技进步奖、文学艺术奖等),不再接受申报参评。 

(2)有合法证据证明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和涉嫌嫖窃的社科成果不予申报参评。 

(3)不属于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不能申报参评 

3.市评奖委员会会办公室负责社科成果申报参评资格的审查和解释。 

二、申报程序

1.申报者须在4月8日-26日登陆江苏省评奖网站(江苏省各省辖市社科成果网上申报首页:http://61.155.238.20/sk/web_root/cities.html,南京市网上申报密码:089013FE,填写个人及申报材料信息。也可访问江苏社科网(http://www.js-skl.org.cn/index.php)来完成。 

2.申报者填写《南京市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见附件1)。
申报成果按哲学政治(含马克思主义、哲学、宗教学、政治学)、经济(含经济学、统计学和管理学)、法学、社会(含社会学、民族学、新闻传播学、图书情报与文献学)、教育文化(含教育学、心理学、文化学、体育学、艺术学)、语文(含语言学、文学)、历史(含历史学、考古学)、决策咨询、社科普及等九个评审组分类填报。申报表上须注明学科。 

3.申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申报表》一式两份(需单位盖章及电子文档),成果原件1份; 

(2)反映有关该项成果社会效应和评价的附属证明材料1份(不提供附属证明材料的,《申报表》所填社会效应和评价在评审时一般不予认可)。 

4.其他事项 

(1)每一作者获奖项目最多为独著成果1项,与他人合作的成果1项 (共计两项)。 

(2)评奖委员会对获一、二等奖的成果原件存档不退,其余的申报成果原件由申报人(或单位)于2018年9月1日至11月30日(公休日除外)从申报点领回,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我校申报安排 

请欲申报的老师在4月26日(周四)中午前将申报材料(申报表2份,成果原件1份,附件材料1份)报送至文C303,同时将申报表的电子版发送至张老师的邮箱,联系电话:58695714. 

文学院院办

2018.4.8  

附件1:南京市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