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邸平发布时间:2018-07-09浏览次数:1832

各学院:

本学期期末统一考试将于第19-20周进行,为保证期末考试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见附件)现已排定,请各学院及任课教师遵照执行,按照既定的时间和考场做好考试相关工作。

二、请各学院根据《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认真安排监考人员。每个考场的主监考由开课学院负责安排,其他监考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安排。请各学院于2018615日之前将纸质主、监考人员安排情况交至教务处(电子版发至教务科邮箱)

三、未在《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里的其他课程,由任课教师或任课教师所在学院自行安排,且应在2018629日前安排考完,原则上不得拖延。各学院于2018615日将本院自行组织的期末考试安排表(含主监考人员)发至教务科。

四、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教发(20187号)有关规定,请任课教师认真做好考试命题、试卷评阅、成绩登记等环节工作,各学院切实加强试卷命题质量关,按照要求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试卷命题质量审定表。同时要加强试卷的安全保密和阅卷的公平规范。试卷格式请到教务处网站下载。

五、认真做好试卷的印制和保管。任课教师凭《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试卷命题质量审定表》和AB试卷样卷,于本门课程考试前两周送交教务处印刷室(新行政楼401,并由教务科随机抽取一份试卷用于期末考试并印刷;另一份备用或用于补(缓)考,交开课学院(部)保存。试卷印好后也由教师本人领取。教师本人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来送交和领取试卷,应提前报告所在学院,由学院另行指派教师负责办理,不得随意请人代办。

六、各学院应引导学生做好期末复习迎考,同时在考试前对全体学生进行考试纪律教育,倡导诚实守信。

七、请各学院提醒学生检查本人的学生证和身份证是否遗失或过期,学生参加考试必须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进入考场。2016级和2017级学生的学生证是由厂家统一打印制作,制作周期相对较长,如学生证遗失,请于第14周周四前按照程序及时补办

八、学生补(缓)考安排在下学期开学前进行,具体日程2018716日左右公布在教务处主页通知公告上。

附件:

   

                                             教   

2018525


2017-2018(2)期末考试安排.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