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的通知》(苏人才办〔2018〕27号)精神,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请对象为我校第五期“333工程”第二、三层次培养对象(附件1)。申请对象必须是资助项目的第一负责人。2016、2017年已获得资助的培养对象今年不得参加申请,往年已获资助的培养对象原则上不参加申请。
二、项目资助重点
项目资助围绕江苏高质量发展需要,重点资助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和重点专业领域,优先支持企业、开发园区和科研成果有望尽快转化的培养对象申请的项目。
三、项目资助标准及资金拨付
项目资助标准原则上按照《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苏人才办〔2016〕7号)和《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改革实施办法》(苏人才办〔2018〕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所资助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2年。项目资助经费首次拨付70%,项目完成经考核验收通过后拨付30%。
四、推荐名额
第二层次1人、第三层次2人。
五、材料要求
(一)需报送的材料:
1、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书(附件2);
2、2018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汇总表(附件3),“申请资助项目主要内容”栏限300字以内;
3、与申请项目相关的附件材料:属国家、省(部)、市级重点项目的要提供项目批件复印件;自选项目要提供相关的基础论证材料。
(二)材料要求:
1、纸质材料:申请书、附件材料、汇总表。
申请书和附件材料A4双面打印,分开胶装成册,统一装入材料袋,并贴上封面(附件4)。汇总表需学院领导签字盖章。
2、电子材料:申请书、汇总表。发送至850279@nuist.edu.cn。
(三)报送时间:
上述材料请于2018年10月18日前报送至高层次人才科(行政楼620室),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陈晨,电话:58731027。
附件1:我校入选第五期“333工程”第二、第三层次人员名单(除去2016、2017年已入选资助的培养对象).docx
附件3:2018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汇总表.xlsx
人事处
2018年10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