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强化学生学习过程管理,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现将组织开展本学期期中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学期课程学分≥3的必修课程,原则上要求组织一次期中考试。
2.考试形式可以采用笔试、口试、小作品、小论文等灵活多样的考试形式进行,力求提高考试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具体考试形式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性质、要求、教学进度等情况自行决定。
3.期中考试一般应在第12周结束前完成。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做好本学院的期中考试日程安排,并于11月16日前将本学院《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中考试日程安排表》(附件)发至教务科邮箱。
试卷印刷需提前一周送至教务处印刷室(新行政楼401),不得由学生代替送卷或取卷。
4.各学院应加强考试组织、监考安排等工作。监考教师应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做好清场、安排座位等准备工作。学生须持学生证参加考试,保证期中考试规范、有序开展。同时各学院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和巡考工作。
5.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教发2018】7号)有关要求,请各任课教师认真做好试卷命题、阅卷、成绩记录等工作,将学生期中考试成绩按一定比例计入课程总评成绩。
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中考试安排表(文学院).xlsx
教 务 处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