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龙山学者支持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邸平发布时间:2019-10-21浏览次数:2346

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龙山学者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就2019年度龙山学者人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及条件

1. 基本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公民意识;爱校敬业,品行端正,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专业基础扎实,创新能力强,具有一定的科研积累;身体健康。

2. 分层条件

“龙山学者支持计划”分五个层次,推荐人选需满足《实施办法》中对应层次人选申报条件和积分要求。协议期未满的年薪制人员可参与申报。

计算年龄和业绩成果的截止时间到2019年8月31日。立项积分核算近五年的业绩成果,即2014年8月31至2019年8月31日。

二、遴选办法

1. 申报人选每次限报“龙山学者支持计划”中的一个层次。

2. “双肩挑”干部从所在学科(学院)申报,且不得降低申报标准。

3.遴选程序主要包括个人申请、二级单位推荐、专家评议、校长办公会审定、公示、签订目标任务书等环节。

(1)申报人选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2)二级单位审核、评议后提出推荐意见(含政治表现、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

(3)学校成立专家评审组(专家人数不少于7人)进行评议,择优提出建议人选。

(4)专家评审组评议意见报请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正式人选,并在校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5)对公示无异议者,列入支持计划,签订目标任务书。

三、工作要求

1.各有关单位应深入研究《实施办法》,按照“宁缺毋滥”原则,严格按照工作程序,把好选人关,切实做好人选推荐、管理等工作。

2.院部党委应把好推荐人选的政治关、师德关、育人关和质量关。

四、材料报送

1. 申报材料包括推荐表、汇总表、证明材料。

2. 证明材料要求

所有业绩成果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认定。职能部门无法直接查询认定的成果均须提供证明材料。包括:

(1)ESI高被引论文、ESI热点论文、SCI(E)他引次数均需提供教育部科技查新部门出具的科技查新报告;

(2)担任国外SCI(E)期刊主编、编委等证明;

(3)《实施办法》中未列举的成果的证明;

(4)来校工作未满五年,需认定的外单位业绩成果证明;

(5)其他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3. 报送时间:2019年10月30日下午4点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并同时提交电子稿,逾期不予受理。

4. 报送要求

(1)纸质材料:推荐表(A4双面正反打印,一式六份)、汇总表(一份,需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证明材料(一式一份,需加盖学院公章);推荐表和证明材料分开装订,用长尾夹,一人一夹。

(2)电子材料:推荐表(word格式)、汇总表(Excel格式),需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按照“推荐层次-学院-人名”命名分文件夹打包提交。

五、其他

1. 2019年度“龙山学者支持计划”入选者(不含新入职人员)培养期自2020年1月开始。

2. 2019年度“龙山学者支持计划”入选者的考核积分依据2019版《“龙山学者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附件一确定,聘期内(五年)保持不变。

3.《“龙山学者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成果积分标准(附件二)会根据学科发展需要进行年度微调,但单项成果积分每年微调幅度不超过5%。

4.根据人事处与科技产业处共同实施的“产业人才特区政策”,我校教师取得的知识产权成果积分可按照双倍计算(见《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科研工作量积分计算办法(试行)》(人发〔2019〕105号)第二部分“自然科学类科研成果认定与积分标准”(六)“知识产权成果”),龙山学者申报及考核均按照此政策执行。

5.人才项目与科研项目积分按照执行期平均分配到各年度(含2019年8月31日前获批但执行期尚未结束的项目)。

6.如申报人提交的人才项目或科研项目被撤项或超过学校规定年限未结题,则积分归零,并全额追回根据该项目积分取得的报酬。

7.本次申报,纵向/军工科研项目只认定主持;参与外单位的纵向/军工科研项目以年度到账经费额度核算积分;获奖积分不予分配,按照实际排名计算。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高层次人才科(行政楼620),联系人:丁妮(58731027)、施威(58731317);工作邮箱:gdrc@nuist.edu.cn。

 

人事处

2019年10月17日

附表1:龙山计划候选人推荐表2019.doc

附表2:龙山计划候选人积分汇总表2019.xlsx

附件3:论文分级参考文件(更新).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