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留学人员科技创新项目择优资助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邸平作者:发布时间:2020-04-05浏览次数:637

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留学人员科技创新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校该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与申报条件

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在我市“4+4+1”主导产业领域开展科技创新,即新型电子信息、绿色智能汽车、高端智能装备、生物医药与节能环保新材料等先进制造业四大主导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金融和科技服务、文旅健康、现代物流与高端商务商贸等现代服务业四大主导产业及人工智能、量子通信等未来产业。

申报对象应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201811日以后回国来我校工作;

2、在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或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到国(境)外进修或作为访问学者工作一年以上;

3、具有专业背景,熟悉相关产业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技术成果达到国内外先进或领先水平,具有良好产业化潜力和市场前景;

 4、已经入选过南京市留学人员科技创新项目择优资助计划的人员,不再参与此次申报;

5. 在此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表现突出的留学人员优先申报。

原则上各学院限报3人(可优先考虑2018.1-2018.12期间回国人员),同一单位有多人申报的,请予以排序。

二、申报类别

根据留学人员的专业背景,科技项目的先进性、创新性、应用性和经济社会效益预期,及用人单位的技术保障能力等,资助项目分为A类(重点项目)、B类(优秀项目)和C类(一般项目)。

1. A类项目,资助留学人员主持省级及以上重点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或具有广泛应用前景和重大经济社会效益和国际领先水平的引领性项目。

2. B类项目,资助留学人员从事市级及以上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在某一领域具有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和较大经济社会效益的项目。

3. C类项目,资助留学人员从事某一技术领域的项目研发,项目应具有国内先进水平、明显科技创新性和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预期。

三、扶持政策

1、资金扶持。给予留学人员创新项目A10万元人民币、B5万元人民币和C3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资助。资助经费应全部用于创新项目研发工作。  

2、生活服务。入选A类项目的留学人员,可申办南京人才居住证B证;入选B类、C类项目的留学人员,可申办南京人才居住证A证。凭证享受南京人才居住证相关服务,在落户、安居、医疗、社保、子女就读等方面得到便利服务。 

3、出入境便利。入选项目的外籍留学人员可享受我市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办理绿色通道,为其简化手续、缩短时限,符合条件的,可办理人才(R字)签证,入境后办理最长5年居留许可。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表和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其中,附件证明材料包括:1. 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信息页、申报人半身电子照片);2. 留学证明(①学位证书;②教育部学位认证书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3. 背景材料(获得的奖励、表彰、专利、任职经历等)。

(二)申报程序。个人申报,学院报送材料至人事处,人事处作为初审部门,负责受理、初审和推荐工作。初审通过后,报送至市人社局进行综合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拟资助名单,报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同意后,进行社会公示,并确定资助名单。

(三)报送要求。

1. 纸质材料要求:《南京市2020年度留学人员科技创新项目择优资助申报汇总表》1份,加盖学院公章、院长签字;《南京市2020年度留学人员科技项目择优资助申请表》与附件材料合并装订,一式七份,所有材料装入独立文件袋,在文件袋封面用A4纸打印标明:申报单位、申报人姓名、专业领域、初审部门等。

2. 电子版材料要求:报送汇总表、申请表及附件电子文档。每个申报人单独建立文件夹,文件夹及电子照片均以申报人姓名+申报单位名称的方式命名。电子版请发送至:teachingstaff @nuist.edu.cn,并注明“择优资助申报”。

以上材料均由各单位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报名或报送材料。

请各单位尽快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 410日下班前将以上材料报送到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618室),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茆彭    联系电话:58731144                                           

人事处

2020327


附件1:《南京市2020年度留学人员科技创新项目择优资助申请表》.doc

附件2:《南京市2020年度留学人员科技创新项目择优资助申报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