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关于开展2018年江苏特聘教授选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2-26浏览次数:87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特聘教授选聘办法》(苏政办发〔2017〕49号,以下简称《选聘办法》)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江苏特聘教授选聘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18〕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将2018年选聘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学科 

特聘教授岗位一般在二级学科设置,所在学科对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一般应为国家“双一流”(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和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相关专项(优势学科建设工程、品牌专业建设工程、协同创新计划),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要科研基地等。本次招聘面向的主要学科是: 

(一)大气科学、海洋及水文类学科 

(二)遥感、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学科 

(三)电子信息、信息与控制工程与计算机科学类等工科 

二、推荐名额 

根据通知,我校可推荐江苏特聘教授人选7人。 

三、申报条件 

2018年我校面向海内外、省内外、校内外选聘江苏特聘教授。请各单位积极遴选校内符合条件的在职教师、物色推荐校外符合选聘条件的人才。具体选聘条件如下: 

(一)符合《选聘办法》的选聘条件。 

(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人选须达到我省正教授水平。 

(三)对于当年(2017年1月1日以后)引进的海外应聘者,须在获得博士学位后有连续3年以上的全职海外教学科研工作经历。对于前两年(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引进的海外应聘者,须在获得博士学位后有连续2年以上的全职海外教学科研工作经历,并已取得江苏省教授任职资格。 

(四)海外应聘者一般应在国外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获得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应具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五)回国工作超过3年或全职海外教学科研工作经历不足的本校在职教师应聘者须满足《选聘办法》中“第九条 国内应聘者条件”中的规定。 

(六)杰出和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学位和年龄要求。 

(七)已入选中央组织部“千人计划特聘专家”、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双创个人和团队带头人)和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一层次人员,不列入江苏特聘教授选聘范围。 

四、支持方式 

(一)三年聘期内,江苏省财政为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江苏特聘教授分别提供100万元/人、50万元/人的科研经费;对于自然科学类特别优秀的人才(入选时在省属高校排前10名),提供的科研经费可提高到200万元/人。 

(二)三年聘期内,江苏特聘教授享受江苏省财政提供的每人每年12万元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我校将参照2018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给予年酬、安家费和人才启动经费,具体待遇面议。 

(四)我校为江苏特聘教授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妥善解决居留、出入境、落户和子女入学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五)我校为江苏特聘教授提供良好的办公和实验条件,帮助组建科研团队,根据需要配备科研助手。 

(六)优先支持申报国家、省部级项目;积极推荐省部级以上人才计划。 

五、聘期 

江苏特聘教授聘期三年。具有中国国籍的,人事关系须正式进入我校;具有外国国籍的,须在我校全职全时工作。 

六、选聘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按照《选聘办法》规定的条件,严把选人标准和质量。国内应聘者达不到规定的三大奖等获奖要求的,不推荐申报。 

(二)在遴选江苏特聘教授人选时要强化全职全时的要求。对不能到校全职全时工作的人选,原则上不推荐申报。 

(三)遴选时要注意区别不同学科的特点,对从事应用研究及成果转化的人员,应着重考察其解决核心技术、重大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问题的能力;对从事基础研究的人员,应着重考察其产生具有重大影响的新知识新理论的能力;对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人员,应着重考察其形成创新性理论研究成果,引领和支持思想文化传承创新的能力。 

(四)要严格人文社会科学类江苏特聘教授人选的政治标准,学院党委须出具对推荐人选的书面意见。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选聘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七、申报工作安排 

(一)个人申报和单位推荐 

请于2018年3月1日前报送以下申报材料(纸质和电子稿)至人事处人才科(行政楼620): 

1.《江苏特聘教授推荐表》(附件2)(其中同行专家评审暂时不做)以及附件材料。
附件材料包括:①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②学历学位证书(海外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海外人员须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录用审批表,专业技术职务证明,身份证或护照,相关证书的复印件;③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④5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复印件和刊载杂志封面,以及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⑤推荐表中列举的ESI、SCI、SSCI、E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由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出具,只需提供论文收录及引用检索报告,无需提供详细检索结果或列表);⑥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⑦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⑧学校与推荐人选签定的聘用协议或意向性聘用协议复印件(可将薪酬等敏感信息隐藏);⑨学院党委对人文社会科学类推荐人选的书面意见。(校内评审先由校内所在单位党委出具)。 

规格: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用于校内评审,不需胶装,用长尾夹即可。 

2.《2018年江苏特聘教授候选人申报汇总表》(附件3)。学院审核并统一填写报送,推荐多名人选的须进行排序,纸质一份,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学校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严格按照选聘条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我校2018年江苏特聘教授拟推荐人选并排序,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三)申报材料完善 

2018年4月15日前,人事处组织我校2018年江苏特聘教授确定推荐人选完善申报材料。 

(四)申报材料报送 

2018年4月25日前,学校审核并报送申报材料至省教育厅。 

未尽事宜,请咨询人才科(行政楼620),联系人:丁妮,联系电话:58731027,电子邮箱:rck@nuist.edu.cn。 

附件: 

1. 江苏特聘教授选聘办法(苏政办发〔2017〕49号) 

2.2018年江苏特聘教授推荐表 

3. 2018年江苏特聘教授候选人申报汇总表 

人事处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八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