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学院2023年5月确定王宇凡等16名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创建者:李渊作者:发布时间:2023-05-06浏览次数:2026

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认为王宇凡等16名同志已基本具备发展对象条件,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于2023年5月6日召开支部委员会讨论后,拟确定王宇凡等16名同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拟发展对象名单:

王宇凡

蒋恬恬

张环宇

杨筱群

朱晏宁

周邱一

麻紫慧

刘钰姝

张圆圆

尹心怡

王安琪

张琪琦

陈凯雯

徐    慧

王    乐

贾昕雨


公示时间从2023年5月6日起至2023年5月10日止(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2023年5月10日前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其所在支部或文学院党委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时,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所反映问题调查核实,理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机关党支部联系人:王老师,电话:58731360;

日语系学生党支部联系人:马老师,电话:58731304;

中文系学生党支部联系人:张老师,电话;58731306;

英语系学生党支部联系人:李老师,电话:58731304;

研究生党支部联系人:张敏,电话:18574483387;

文学院党委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58731304;办公地点:文德楼C508-2;邮箱:849042976@qq.com。

 

中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文学院委员会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