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届文学院毕业生毕业资格、学位资格审核结果公示

发布者:邸平作者:发布时间:2023-06-08浏览次数:1404

2023届毕业生:

按照学校公布的毕业条件和学位授予条件要求,文学院学委评定委会对2023届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进行了审核,审核结果如下附件所示,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68日—2023610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实名向文学院教务办公室反映,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5-58731360,地点:文德N404室。


附件1:2023届毕业生毕业与学位资格审核情况表.xlsx

附件1 2023届本科留学生毕业生毕业与学位资格审核情况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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