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和神圣使命,是培养造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要求;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提高团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共青团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的要求。为切实保证发展新党员的质量,将团员中的优秀分子推荐给党组织,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根据学校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对学院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的“推优”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优”对象
年满18周岁、有1年以上团龄且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优秀共青团员,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优先作为“推优”对象。
二、名额分配
本科生2023级:15% × 专业人数;
本科生2024级:10% × 专业人数;
研究生按需推荐。
三、“推优”程序
1、本人申请:本着自愿的原则,满足条件的团员向所在团支部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入党动机、取得的成绩、优缺点以及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的表现等)。
2、团支部召开支委会,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人选。
3、团支部提出召开“推优”大会申请,经学院团委批准同意后,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
4、“推优”大会流程:
(1)清点参会的团员人数,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
(2)团支部委员会介绍“推优”办法及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情况;
(3)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等认识体会;
(4)参会团员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
(5)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组织意见,形成书面材料;
(6)“推优”情况在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学院团委反映。
四、材料上报
1、推优结束后填写电子版《文学院团内“推优”汇总表》(附件1)于截止时间前发至邮箱2415672896@qq.com(邮件主题为“年级-团内推优材料”),纸质版《团组织推优审核表》(附件4)交院团委。《团支部推优表决票》(附件2)、《团支部推优票决情况报告》(附件3)由各年级辅导员留存。
2、学院团委审核团支部推荐意见和相关材料,对符合条件的,汇总“推优”材料向推优对象所属党支部推荐。
3、本次“推优”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请在截止日期前上报以上材料,过期不报视作自动放弃。
五、其他说明
1、“推优”工作原则上一年两次,毕业班学生原则上不参与“推优”。
2、每次推荐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未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团员必须重新参加“推优”。
3、未满28周岁的党员、预备党员均作为团员身份参与人数计算和投票。
4、在“推优”过程中,严禁拉帮结派、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若出现违纪问题,除取消相关人员“推优”资格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团内处分,并对所在团支部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