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春季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潇潇作者:发布时间:2025-02-27浏览次数:41

各团支部:

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和神圣使命,是培养造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要求;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提高团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共青团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的要求。为切实保证发展新党员的质量,将团员中的优秀分子推荐给党组织,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根据学校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对学院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的推优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优”对象

年满18周岁、有1年以上团龄且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优秀共青团员,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优先作为推优对象。

二、名额分配

本科生2023级:15% × 专业人数;

本科生2024级:10% × 专业人数;

研究生按需推荐。

“推优”程序

 1、本人申请:本着自愿的原则,满足条件的团员向所在团支部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入党动机、取得的成绩、优缺点以及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的表现等)。

2、团支部召开支委会,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人选。

 3、团支部提出召开推优大会申请,经学院团委批准同意后,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

4推优大会流程:

1)清点参会的团员人数,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

2)团支部委员会介绍推优办法及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情况;

3)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等认识体会;

4)参会团员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

5)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组织意见,形成书面材料;

6推优情况在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学院团委反映。

、材料上报

1、推优结束后填写电子版文学院团内推优汇总表》(附件1于截止时间前发至邮箱2415672896@qq.com邮件主题为“年级-团内推优材料”),纸质版团组织推优审核表》(附件4)交院团委。团支部推优表决票》(附件2)、《团支部推优票决情况报告》(附件3)由各年级辅导员留存。

 2、学院团委审核团支部推荐意见和相关材料,对符合条件的,汇总推优材料向推优对象所属党支部推荐。

 3、本次推优截止时间为2025310,请在截止日期前上报以上材料,过期不报视作自动放弃。

、其他说明

1推优工作原则上一年两次,毕业班学生原则上不参与推优

2、每次推荐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未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团员必须重新参加推优

3、未满28周岁的党员、预备党员均作为团员身份参与人数计算和投票。

4、在推优过程中,严禁拉帮结派、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若出现违纪问题,除取消相关人员推优资格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团内处分,并对所在团支部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1.文学院团内推优汇总表(示例).xls

附件2:团支部推优表决票.doc

附件3.团支部推优票决情况报告.doc

附件4.团组织推优审核表.doc

附件5:推优入党工作记载流程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