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第二课堂学分实施及认定办法》,为了做好2025年社会实践PU学时认定及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2025年全日制本科生参与的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开展的志愿服务、挂职锻炼(校内勤工助学除外)、预就业实习、由学校组织的出国交流等社会实践活动。
二、认定要求
1.团队社会实践原则上要求团队成员至少由3人组成,至多不超过15人;
2.团队或个人社会实践原则上不少于7日,其中挂职锻炼、预就业实习原则上不少于7个工作日;
3.团队或个人在参与社会实践PU学时认定时需提供社会实践证明材料,如实践单位接收证明、实践图片、实践日志、实践报告、媒体宣传情况等。
三、工作流程
1.各团总支根据实际情况收集本院学生除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优秀学子母校行”社会实践外的社会实践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实践单位接收证明、实践图片、实践日志、实践报告、媒体宣传情况;
2.根据“认定要求”对学生提交的实践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3.经审核,拟发放社会实践PU学时的,以年级为单位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5年社会实践PU学时认定汇总表》(附件),于12月29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院团委。
四、注意事项
1.社会实践证明材料审核工作需做到认真细致,确保拟发放的社会实践PU学时真实准确;
2.参与2025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2025年“优秀学子母校行”社会实践的学生无需参与本次社会实践PU学时认定申报,相关实践学时、奖励学时由校团委根据活动开展情况统一审核发放;
3.每生每学期(包含寒、暑假)原则上至多认定1次社会实践学时(每次30学时),当年开展的社会实践不能用于下一年度社会实践PU学时认定;
4.各年级需对本年级学生提交的实践证明材料进行存档,以备校团委复核抽查。
联系人:张潇潇
联系方式:025-58731306
附件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5年社会实践PU学时认定汇总表.xlsx
(附件请打开PC端网页下载)
文学院团委
2025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