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文学院2025年社会实践PU学时认定工作的通知

创建者:张潇潇作者:陆思懿发布时间:2025-12-26浏览次数:10

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第二课堂学分实施及认定办法》,为了做好2025年社会实践PU学时认定及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2025年全日制本科生参与的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开展的志愿服务、挂职锻炼(校内勤工助学除外)、预就业实习、由学校组织的出国交流等社会实践活动。

二、认定要求

1.团队社会实践原则上要求团队成员至少由3人组成,至多不超过15人;

2.团队或个人社会实践原则上不少于7日,其中挂职锻炼、预就业实习原则上不少于7个工作日;

3.团队或个人在参与社会实践PU学时认定时需提供社会实践证明材料,如实践单位接收证明、实践图片、实践日志、实践报告、媒体宣传情况等。

三、工作流程

1.团总支根据实际情况收集本院学生除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优秀学子母校行社会实践外的社会实践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实践单位接收证明、实践图片、实践日志、实践报告、媒体宣传情况;

2.根据认定要求对学生提交的实践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3.经审核,拟发放社会实践PU学时的,以年级为单位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5年社会实践PU学时认定汇总表》(附件),于1229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院团委

四、注意事项

1.社会实践证明材料审核工作需做到认真细致,确保拟发放的社会实践PU学时真实准确;

2.参与2025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2025优秀学子母校行社会实践的学生无需参与本次社会实践PU学时认定申报,相关实践学时、奖励学时由校团委根据活动开展情况统一审核发放;

3.每生每学期(包含寒、暑假)原则上至多认定1次社会实践学时(每次30学时),当年开展的社会实践不能用于下一年度社会实践PU学时认定;

4.年级需对本年级学生提交的实践证明材料进行存档,以备校团委复核抽查。

 

联系人:张潇潇

联系方式:025-58731306

 

附件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5年社会实践PU学时认定汇总表.xlsx

 

(附件请打开PC端网页下载)

 

文学院团委 

2025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