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预答辩工作的通知

创建者:肖鸿雁作者:肖鸿雁发布时间:2026-03-05浏览次数:11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保证学位授予质量,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学位预答辩实施办法》(修订)(研发〔2025〕23)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见附件1),现将2026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预答辩工作通知如下:

一、预答辩对象

2026年上半年拟申请学位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二、预答辩时间

博士研究生学位预答辩与正式答辩之间时间间隔原则上不少于90天,硕士研究生学位预答辩原则上应于2026年3月25日前完成。

三、工作程序和相关要求

(一)预答辩的申请和资格审核

符合预答辩条件的研究生下载并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学位预答辩申请及情况备案表》(见附件2),交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查。培养单位重点审核研究生预答辩的资格条件,凡是不符合《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的研究生,不得进入预答辩程序。

(二)预答辩的形式要求

经毕业资格审查通过的研究生预答辩原则上通过线下形式完成。预答辩的时间、地点由研究生培养单位统一确定,并提前3天在全校公告。博士研究生预答辩时间不少于30分钟,硕士研究生预答辩时间不少于20分钟。专家提问不少于10分钟。

(三)预答辩的内容要求

预答辩专家组应对预答辩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严格审查,重点审查其学术科研水平与创新性、工作量、研究成果、关键性结论或成果、学术规范等,并对学位论文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具体修改意见。

(四)预答辩的结果及处理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预答辩的首次通过率应严格控制,原则上不高于90%。预答辩通过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进入送审阶段;预答辩未通过的研究生须根据预答辩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在导师指导下,对学位论文认真进行实质性修改,经导师同意后再次提出预答辩申请,并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学位预答辩修改说明》(见附件3),报研究生培养学院审核,审核通过者方可申请二次预答辩,二次预答辩通过后学位论文方可进入送审阶段。

四、材料报送

(一)预答辩结束后3日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将《研究生学位预答辩结果汇总表》纸质版报研究生院学位办。

(二)联系方式:研究生院学位办(行政楼319),联系人:黄老师、陈老师,电话:025-58731202,E-mail:xwb@nuist.edu.cn



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6年3月2日

附件1:研发〔2025〕23号-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学位预答辩实施办法(修订).pdf

附件2-2:硕士研究生学位预答辩申请及情况备案表.doc

附件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学位预答辩修改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