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维语言综合训练中心安全准入规则

创建者:邸平作者:发布时间:2025-12-09浏览次数:10

多维语言综合训练中心安全准入规则

第一条 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试行)》及学校相关安全管理规定,为加强多维语言综合训练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安全管理,强化师生安全责任意识,确保语音实验室、智慧教室及听力放音室的正常运行,保障师生人身安全与国家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进入中心所属语音实验室、智慧教室、听力放音室(以下统称“实验室”)进行教学、科研、学习及管理的所有师生员工(含留学生)。

第三条 中心安全责任人负责制定符合语言实验室特点的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安全检查,并监督准入制度的执行。

第四条 使用实验室的教师需在首次课上对上课学生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每次课前必须强调设备操作规范及注意事项。

第五条 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主动学习安全知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自己及他人的安全负责。未通过安全准入培训与考核的人员,严禁进入实验室开展任何活动。

第六条 安全培训内容需涵盖通用安全知识及针对不同类型实验室的专项技能,具体如下:

通用安全知识:学校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消防安全知识(灭火器使用、疏散逃生)、用电安全及急救常识。

专项安全知识:

语音实验室:语音设备(耳机、话筒、终端)的规范操作与维护,防止设备损坏;软件系统的正确使用。

智慧教室:多媒体交互设备、中控系统的规范操作;电动屏幕、灯光系统的安全使用。

听力放音室:音响系统的安全调试,大功率功放设备的散热管理,防止过载引发火灾。

应急处置:针对设备故障、网络中断、突发停电等情况的应急处理预案。

第七条 准入流程

学习: 新生及新进人员需参加中心组织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

考试: 通过学校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试信息系统或中心组织的线下考核。

准入: 考试成绩合格者,签署《实验室安全承诺书》,方可获得准入资格。

第八条 语音实验室安全规范

严禁私自拆卸、插拔语音终端设备,严禁用力拉扯耳机线。下课后,学生需按规定整理耳机、话筒,关闭终端电源。发现设备异常(异响、异味)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老师。

第九条 智慧教室安全规范

严禁在教室内私拉乱接电源,严禁使用大功率违章电器(如电热水壶、取暖器等)。严禁触碰天花板上的投影仪、音响等悬挂设备。使用电动设备(如升降讲台、电动幕布)时,需注意周围人员安全,防止夹伤。

第十条 听力放音室安全规范

放音室实行专人管理,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严格遵守“开机先开外设,后开主机;关机先关主机,后关外设”的操作顺序。定期检查功放设备散热情况,保持设备周围通风良好,严禁堆放杂物阻挡散热口。

第十一条 中心将定期对各实验室的安全准入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的教师和违规操作的学生进行通报批评。

第十二条 严禁无准入资格人员进入实验室。违反者,中心有权拒绝其进入,并报学院处理。凡因违反安全规定造成设备损坏或安全事故的,将追究当事人责任,并按学校规定赔偿损失;情节严重者,将依法依规给予处分。

第十三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多维语言综合训练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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