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

发布者:邸平作者:肖鸿雁发布时间:2025-03-25浏览次数:13

文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研究生录取工作中要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及相关规定,为保证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招生工作效率和保证生源质量,既维护考生权益,又保证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相关文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特制定“英语笔译(专硕)”专业、“日语笔译(专硕)”专业、“国际中文教育(专硕)”专业、“中国语言文学”专业、“英语语言文学”专业、“日语语言文学”专业、“俄语语言文学”专业硕士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

一、招生指标及复试名单确定

根据研究生院相关文件,按11.5实行差额复试,英语笔译、日语笔译、国际中文教育、中国语言文学、英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复试名单以研究生院公布的名单为准。各专业招生计划及复试名额如下:


专业

一志愿招生计划

一志愿复试名额

统考复试分数线

合计

统考拟招生计划

推免

退役士兵计划

合计

统考

退役士兵计划

英语笔译

23

21

1

1

35

34

1

356


日语笔译

10

9

1

0

12

12

0

351

含三支一扶计划1人,上线考生均进入复试

国际中文教育

14

14

0

0

8

8

0

341

上线考生均进入复试

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古代文学等文学综合

12

5

7

0

8

8

0

374


中国语言文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2

2

0

0

0

0

0

351

初试无人上线

英语语言文学

3

2

1

0

3

3

0

351


日语语言文学

2

2

0

0

0

0

0

351

初试无人上线

俄语语言文学

2

2

0

0

1

1

0

351

上线考生均进入复试


二、复试组织与管理

 1.学院成立复试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复试及录取工作。

 2.成立复试专家组,负责命题及对考生的复试成绩进行评定,每个复试专家组人数不少于5人,由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组成。考生的外语能力、平时成绩、创新及应用能力、专业知识及知识面等由复试专家组成员负责测试并评定成绩。

 3.成立复试工作小组,负责考生的组织、考场秩序的维持、考生身份的验证、复试过程的录音、复试成绩的计算、录入等工作。

 4.根据本院各专业考生数量的情况,“英语笔译(专硕)”专业、“日语笔译(专硕)”专业、“国际中文教育(专硕)”专业、“中国语言文学”专业、“英语语言文学”专业、“俄语语言文学”专业共成立6个面试专家组。

 5.复试前学院召开专家组会议,统一成绩评定标准。复试面试在330日(周日)一天完成。

 6笔试、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三、复试方式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我院按照学校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采用线下现场复试的方式,所有复试考生必须到我校现场参加复试。

四、复试内容及复试程序

复试包括资格审查、心理素质测试、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含外语能力测试)、同等学力加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等内容。

1资格审

2025330日(周900—11:00到文德楼C407接受资格审查,同时领取复试通知书。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按顺序准备好以下材料,并将复印件装订成册:

1)《复试资格审查表》(附件1,需打印并填写完整);

2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准考证及复印件;

3)考生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025年应届生提交学生证(原件)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往届生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申请方式详见附件2);

5)考生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3,需加盖考核单位公章。应届生由所在高校学生管理部门填写;在职考生由工作单位的政工或人事部门填写;未就业考生由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的党组织填写);

7)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附件4);

8)考生CET-46级考试成绩单及复印件;

9)报考“定向”类别的考生,还须出示其工作单位同意该考生为该单位“定向培养”的公函(附件5)。

10)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6

11)单独考试考生须携带论文(或业务骨干证明)、两名专家推荐信、同意定向就业本单位的证明。

12)“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同时须在326号前缴纳复试费80元,请扫描以下二维码,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后支付:

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含成绩单一律不予退还,请考生自留底稿。凡未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或审查未通过的,一律不予参加复试。

2.心理素质测试

参加复试的考生于20253258:002716:00登录心理测试网站,根据提示输入个人信息后进入测试板块(手机号码为报名用手机号),所有项目全部完成后才能提交,心理素质测试成绩只作参考不计入复试总分。网址:http://ehall.nuist.edu.cn/xsfw/sys/xlpcapp/*default/index.do

3.专业课笔试

时间为2025331日(周8:30-11:30,具体安排见复试通知书。专业课笔试满分150,考试时间为3小时,具体科目参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请登录网址:https://yzb.nuist.edu.cn/info/1004/2819.htm,考试内容参见《202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大纲》请登录网址:https://yzb.nuist.edu.cn/info/1007/2818.htm

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黑色水笔参加考试。

4.综合面试(含外语能力测试)和同等学力加试等

2025330进行综合面试和同等学力加试,具体安排以学院通知为准。

综合面试满分为150分,其中含外语能力测试50,主要包括平时成绩、创新及应用能力和专业知识结构及综合能力和外语能力的考察等。综合面试成绩低于90分者为不合格。

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复试通知书、黑色水笔参加面试。

5.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在复试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交由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或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的考核材料。在复试过程中,由复试小组面谈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情况。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但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面试程序

1)面试抽签

请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330日下午1240到文N401进行面试抽签。

2)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地点见复试通知书,请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330130前抵达指定地点候考,迟到15分钟即取消复试资格。候考考生必须在指定的地点候考,不得随意离开。

注:考生一律不准带手机进入考区,否则按违纪处理。

轮到进行面试的考生由工作组人员带领到面试考场进行面试。

到达面试考场,请清晰慢速地报出准考证号码、姓名,以使得面试专家能够记录,并做好准备进行面试。

面试结束,离开考区,不得在考区和候考区逗留,如发现已考考生与未考考生有任何信息交流,双方均按作弊论处。

生在候考区可以阅读书籍等,但不得与外界有任何联系,特别是不得与已经完成面试的同学有任何联系,否则按作弊论处。进入考场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签字笔。

五、复试成绩的评定

专业课测试、综合面试(含外语能力测试)成绩由专家组成员当场逐项打分5位专家综合面试成绩平均值的计算办法为:专业课面试(100满分)和外语能力测试(50满分)相加之后去掉最高和最低分后取平均(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得出考生的综合面试分数(150满分)以确保复试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复试成绩满分为150分,由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加权平均算得。其中,专业课笔试满分150分,综合面试满分150分(含外语能力测试50分,专业面试100分)。专业课笔试成绩在复试成绩中占比为40%,综合面试成绩在复试成绩中占比为60%。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不记入复试成绩。

六、总成绩的计算及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相加得综合成绩,各专业按总成绩分别排序,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由我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分专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批准。

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潜质、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拟定录取名单。

为方便后期成绩汇总及排序,复试所有项目的计分方式,均按单项原始分计。

总成绩=初试成绩/5*0.6+复试成绩/1.5*0.4

七、其它

参加复试的领导小组成员、专家组成员、工作组人员考前不得向任何人泄露复试试题及与命题工作有关的内容,如专家组成员的组成等。如有直系亲属参加本次面试必须向学院主动提出,进行必要的回避。复试考生qq联系群:777-927-157

八、监督和复议

 1.学院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对本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会同研究生院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本院的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纪委监察部门电话:025-58731002;研究生院电话025-58731201

 3.实行复议制度。当参加复试的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异议时,在复试或拟录取名单公布的三个工作日内,可向学校有关部门提出申诉,申请复议。

九、未尽事宜按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5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十、本细则的解释权在文学院。


                       文学院

                                                      2025325


附件1、复试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2、如何申请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doc

附件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doc

附件4、个人简历及自述.docx

附件5、定向培养公函.docx

附件6. 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

附件7、保留学籍申请表.doc